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财务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来源: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 发布时间:2023-11-02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财务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XK20231027

三、采购预算:6万元(最高限价5万元)

四、采购内容:财务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按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要求,对医院的财务软件系统进行维保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维护服务的范围包括:

1、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H-ERP)

具体业务系统包括:业务基础平台系统、医院成本核算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医院预算管理系统、医院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系统、医院资金支出控制管理系统、医院报销app移动端。

2、服务内容:

1、在线应答

(1)电话在线服务

乙方指定技术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技术支持,协助和指导甲方的技术人员确定故障原因,找出解决办法予以解决,完成该次服务。

(2)邮件在线服务

当电话在线服务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甲方可以通过邮件将问题描述、截图、备份压缩后数据库和环境包等资料通过邮件发送给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技术支持人员将在收到客户邮件后予以响应反馈,进行问题的汇总、分析、排查、还原环境等工作,予以解决,反馈给客户的相关责任人员,完成该次服务。

2、远程协助

当电话、邮件支持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将在甲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登录进入甲方的软件客户端。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在甲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确定故障原因,找出解决的方法予以解决,完成该次服务。

3、客户回访

乙方客服人员定期对甲方进行电话回访,或者定期现场拜访客户,对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回访。

4、现场技术支持

(1)每年协助财务制作年初的预算;

(2)每年协助财务会计软件进行年度结账。

(3)软件出现的bug 进行解决;

(4)院方对软件提的合理需求进行开发解决;

(5)协助院方编写年度的科室成本分析报告;

(6)协助医院解决成本出现的数据问题,并且进行调整;

(7)日常解答院方提出的软件操作问题;

(8)工作流的配置及维护;

(9)其他软件数据调整后,望海软件接口调整工作;

(10)提供望海软件中数据查找、汇总;

(11)数据迁移数据库的安装,软件的安装;

(12)数据库定时备份,恢复;

(13)院方新增客户端的安装、权限配置和软件操作使用培训;

(14)软件操作出现数据错误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六、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价格表;

(四)技术规范偏离表;

(五)售后服务承诺;

(六)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均可;

(七)报价文件附件;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七、付款方式:

供应商向医院提供软件的售后维护服务,服务期满后,经主管部门每年对医院进行的系统维保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售后维护服务费。

八、报价单编制说明:

报价应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应包括运保费、中介服务费及其他费,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九、服务地点:

地点: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十、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二、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的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在报价文件中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售后服务:

(一)采购人在有关货物使用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直接联系成交供应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二)售后服务承诺函。

十五、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科室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三)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六、合同组成:

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十七、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均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以上证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经初期资格审验合格后方可报名。

十八、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30日起——2023年11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08:3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受,在信息科室领取。

十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3年11月3日9时整,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楼第三会议室进行开标,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二十、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二十一、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 购 人: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306

联 系 人:王冰鲤

电 话:0411-3987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