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门诊及住院就诊须知

  • 来源: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 日期:2020-04-30

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防控要求,精准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疾控策略,进一步提高防控效果,切实保障每位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现将大连市皮肤病医院门诊及住院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门诊

01卡码并用进入医院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实行“卡码并用”准入制,即“市民云个人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未能出示者不得进入医院。

原则上仅限患者本人进入医院,儿童或60岁以上老人及危重症可1人陪同。

02提供核酸检测结果证明

所有来连不足14天的疫情高发区(根据疫情适时调整)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者(除危重症),一律不准进入医院。

03发热病人管理

由于我院未设立发热门诊,按照防控要求,凡检测体温超过37.3°C或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者,请直接到市内具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凭病历或核酸检测结果,由专用通道进入医院就诊。

04严格实名制就诊

就诊患者须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就诊,预约挂号应以患者本人身份证号预约,禁止冒用他人身份证预约或就诊。

05实行网上预约挂号

逐步推进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请您尽可能提前预约挂号后进入医院就诊。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网上预约挂号,全部号源均可提前7天预约,请提前30分钟来院就诊。3个月内迟到或爽约累计3次者,暂停3个月预约挂号资格。

06诊室内实行一诊一患

听到语音叫号提醒后,仅限患者本人进入诊室,60岁以上老人、儿童及危重症者只允许一人陪护。

07保持合理距离

患者候诊期间应分散等候,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2人以上扎堆聚集。

08就诊全程请务必佩戴无呼吸阀门的口罩

请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或问询,如有发热立即上报医务人员。按照医院入口、出口标识进入或离开医院。

住院

1.住院病房实行严格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患者必须在院,不得私自离院,否则按自动退院处理。

2.原则上禁止住院病房探视。生活自理的成人患者不建议陪护,其他患者如手术、病情危重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儿童需留陪护应由病房主任及护士长批准,仅限1人陪护,且陪护人员固定,限制活动区域,不得离院。

3.陪护人员须近2周内体温正常,应配合病区内体温测试、信息登记、卡码并用的管理,特殊情况须提供新冠病毒抗体或核酸检测结果。

4.14日内返连、境外、黄码、发热人员或有严重基础疾病者以及其他存在疑似情况人员不得住院陪护。

5.住院患者在院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请按照要求配合到院外发热门诊排查新冠肺炎后方可继续留院治疗。

6.住院患者及陪护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走廊内聚集。

7.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勤开窗通风,室内通风时注意保暖,以防外感风寒。

8.住院治疗期间,患者及陪护应提供真实流行病学史,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须服从医院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转至相应病区或病室。

以上所述事宜,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望广大患者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

若给您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