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

  • 来源: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 日期:2020-01-28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1月25日,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控制疫情发展,保护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强烈呼吁广大患者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号召,疫情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作为皮肤病专科医院,我院门诊部分科室诊疗操作情况特殊,需要较长时间和患者近距离接触,容易加剧病毒传播,故如果不是急重症,建议您暂缓治疗,择期就诊。

门诊就诊患者及家属

1、就医时,患者及家属请务必全程正确配戴口罩。

2、请主动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监测,并主动提供病史。

3、如有如下情形之一,为了您及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先就诊皮肤科,请及时前往指定的大连34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点击了解详情)就诊:

① 体温M37.3°C;

② 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湖北省(武汉为重点区)回连,或者14天内接触过从疫区湖北省回连的发热患者;

③ 自身或身边有2人以上出现发热、干咳症状。

4、候诊、挂号缴费时,请保持合理距离,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可选择手机挂号缴费避免排队,节约时间。

5、电梯每1小时消毒1次,确保患者使用。但建议楼层低、行动无障碍者尽量减少或避免乘坐电梯,避免人员密集。

6、可使用我院的“大连皮肤医院”APP线上免费咨询问诊,极速问诊避免小病跑医院,避免交叉感染。

具体方法

您可通过安卓系统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系统的App Store搜索“大连皮肤医院”APP并下载安装,或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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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就诊请自觉保持诊室一医一患,避免人员集中。

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

1、请住院患者及家属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2、前来就诊的患者,若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请主动如实告知。

3、轻症患者限制0-1名陪护人员;重症患者限制1-2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休息时间不可参加社会活动,不可到人群聚集的地方。

5、住院期间禁止亲属及朋友探视。

6、每日监测患者及陪护家属体温。陪护家属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医院指定地点就诊。

7、病房物品不允许落地,物品统一放置在储物柜,病室每日消毒、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8、出院后不要参加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勤洗手,室内勤通风、勤换气。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守护健康,共同努力!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2020年1月28日